到警察局参与录像问询是相当让人胆怯的事。 只有涉及公诉罪才会被要求录像问询。
如果您是因为简易罪(例如酒后驾驶)被警方拦下,是不会被要求配合录像问询的。 您只会在路边接受问话然后当场收到违规通知或被告知您将会收到邮寄的传票。
关于简易罪向您问话时,警方人员可以录下谈话内容并无义务预先警告您。
如果是公诉罪问话,警方则有义务预先告知您您的权利。 若未做到,您所说的一切日后将不能接纳为呈堂证供。 您无须回答任何提问并且必须有致电律师的机会。
在参与录像问询前,您应该寻求法律咨询。 警方目前都是以数位多功能影响(DVD)录像机进行录像问询的。 问询中,您所说的一切日后也许会用来证实警方的控诉。
即使所有证人日后过世及口供全失,警方仅凭您DVD录像问询所说的答案就可以证实控诉了。 所以您在问询时的作答非常关键。
问询过程中,您应该选择回应问询,即为录像问询时有问必答;或选择不回应问询,即为对于警方的所有提问一概不回应。 切记千万不可回答一些提问而不回应一些提问 – 这种作答方式允许陪审团对您做出推断。
您还应该知道的是:与警方交谈中没有所谓的“非正式”谈话内容。 如果您的意愿是在录像问询时什么也不说,那同样的您与任何一名警方人员在任何时刻就控诉罪状都应保持不回应。
录像问询是否应该回应并没有直接明确的最佳做法。 如果您对于回应问询感到紧张或是不确定,那以防万一保持不回应问询会是比较安全的做法。
而有些情况下,回应问询是有助于您的。 如果配合问询了,之后也许不必再提供证据 – 这可以是很大的优势。 有时回应问询意味的是从轻处置的机会。
不过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我们听过的许多录像问询对参与者并无益处,只是帮助了警方建立控诉。
回应或不回应问询,应该谨慎决定。 选择错了后果可能相当严重;应与律师详细商讨后再作出此决定。
如果您被要求配合录像问询,请即刻寻求法律咨询。 今天就致电我们办公处,与一名刑事律师商讨您的案件。